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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地方立法服务成果频出 获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认可
2025-10-15 来源: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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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管主办的《人民政坛》杂志2025年第9期刊登了一篇题为《设区市立法这10年丨聚民智筑法基 立良法谋善治——漳州地方立法十年“答卷”》的文章,其中多次提及我校法学院在漳州地方立法工作中所做出的贡献,这不仅是对法学院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对法学院师生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的肯定。 自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汇民智、立良法、促善治”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法学院作为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充分发挥了“智库”作用,深度参与多部重要立法工作,共同完成多项立法研究。如在《漳州市海域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的审议阶段,法学院组织地方立法和公共法律事务研究服务中心成员集中研究探讨,提出21条意见,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吸收采纳了其中的17条,采纳率高达81%。这充分彰显了法学院教师“智囊团”作用,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确保地方性法规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为漳州地方立法工作贡献了诸多智慧和力量。 2022年6月,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和我校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将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落户法学院。同年9月,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法学院签订了《立法服务合同》。2024年3月,法学院成立了地方立法和公共法律事务研究服务中心,由法学院副院长姜宇担任主任,陈雪琴副教授担任执行主任,罗芳副教授、杨宇静副教授、柯凤华副教授、常楠老师担任骨干力量,形成了常态化的地方立法和公共法律事务的研究与服务工作机制。该中心成立后,法学院与漳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流合作更加紧密,深度参与重要立法工作,共同完成多项立法研究成果。 此外,从《漳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的普法宣传片创作拍摄,到为《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等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再到《“漳州110”发展促进条例》《漳州市文明养犬若干规定》的法规宣传活动,法学院师生的身影活跃在漳州地方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学术态度,为地方立法工作质效的提升贡献了智慧。 未来,法学院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深化校地合作,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同时,法学院也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和研究,培养更多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法治人才。 [编辑:甘丽红] (转载需标注来源“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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